自12月10日起調整醫院探病者篩檢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漸趨緩且穩定,經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以及衡酌民眾探病需求與醫院防疫安全,自今(2022)年12月10日起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之篩檢措施,說明如下:
一、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二、以下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
(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
(二)自主防疫期間。
(三)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進入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等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