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產檢有交通補助 最高1600元 申請條件一次看
花蓮縣衛生局為改善原住民就醫健康不平等,特別向衛生福利部爭取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從111年的100萬元經費,增加到112年134萬元經費挹注。以實際補助交通費用方式,減輕花蓮縣原住民鄉親因轉診或重大、緊急傷病就醫、入住長照機構及孕產婦產檢、生產就醫交通費負擔,也讓花蓮狹長的地形不再成為鄉親健康的障礙,花蓮縣政府徐榛蔚縣長關心原民健康,溫馨提醒原民鄉親多多運用。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原民就醫交通補助111年共服務原住民鄉親1,165人次,其中針對孕產婦產檢、生產就醫交通補助達613人次,佔總補助人次的52%,較110年產檢就醫補助457人次,增加156人次。花蓮縣原住民人數位居全台之冠,佔全縣人口29%,花蓮地形狹長137.5公里幅員遼闊,且醫療資源及交通發展多集中於北區。花蓮縣衛生局透過持續宣導原住民孕產婦產檢就醫交通補助,提高孕產婦定時產檢的意願、降低因交通不便不願至北區產檢,讓距離不再是偏鄉民眾到醫院就醫需要面對的挑戰,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降低新生兒風險。
朱家祥說明,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凡是居住在本縣因為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的原民鄉親、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或參加各項預防保健檢查(成人健檢、長者健檢、癌症篩檢等)結果呈現異常需要進一步轉診到醫院檢查等條件,都可以申請交通費。補助條件需要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機構達20公里以上、或孕婦因產檢或生產就醫,住家離產檢醫療院所5至20公里以上,可以由本人或家屬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到當地衛生所申請就醫交通補助費,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為600元至1,000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不能超過10次、每季則不能超過3次。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以每人每年2次為限,居住地離最近機構路程達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者,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800元,40公里以上,補助就醫交通費每人每次1,600元。朱局長也再次提醒原民鄉親申請本項交通費補助要在就醫的3個月內到居住地的衛生所辦理。
112年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申請期間為即日起到經費用使用完畢為止,有就醫交通補助需求並符合條件的原住民鄉親儘早提出申請。補助條件及各項相關申請資訊可上花蓮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www.hlshb.gov.tw,或直接洽當地衛生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