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消費 發揮振興效益
網路上近來討論聲量很大的議題就是「振興券」,以消基會在本月針對「是否贊成政府發放「五倍券」振興經濟?」的結果來看,贊成與反對者各佔一半,這透露出民眾對於振興券分別存在著質疑與期待的矛盾心情。
從經濟學的角度,振興券就是以提供民眾「額外」的金額補貼,來刺激消費。因此與發放「現金」的主要差異,便是在於民眾拿到這些「額外」(也可以理解成「多出來的」)可用於消費市場的「對象」,會有其目的性,也就是說振興券的目標是在於達成讓民眾願意投入比拿到振興券面額還要多的其他消費,達到所謂「乘數效應」。最近像是香港也提出消費券計劃,香港政府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每位於2021年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合資格香港居民也可以獲得價值5000港幣(約台幣一萬七千元)的電子消費券。
以目前台灣疫情狀況,雖仍處在感染風險,但相較五月到七月初的感染狀況,以及民眾在疫苗已逐漸施打的狀況下,基本上疫情朝「可控」方向發展,而本次疫情影響最嚴重的便是觀光產業,對於觀光業者而言,「可以讓客人消費」就是最實際的紓困方案,尤其觀光業包含旅宿、交通、零售、餐飲等層面,若是能透過刺激消費的政策方案,對於觀光業者具有很大幫助。
因此在振興券目前尚有討論的空間下,對於觀光產業部份,筆者建議,去年三倍券對於觀光產業在電商使用有部份限制可以放寬,比如允許餐券(或是租車券)可以在電商平台使用振興券,一方面符合政策對於推廣電子振興券的使用頻率,一方面讓業者有更大彈性可以將餐券連結與旅遊行程等配套,擴大消費的乘數效應。
此外,觀光產業屬於疫情的「重災區」,因此除了透振興券外,觀光主管部門是否能再提供更好的配套,像是以去年安心旅遊的住宿加碼外,今年是否能針對伴手禮或夜市等屬於民眾外出旅遊時進行一般旅遊零售消費等業者提供消費者額外補助,讓觀光業能從住宿、交通延伸至更廣泛的觀光零售業者。
再者,由於去年疫情未有像今年如此嚴重,特別是今年在三級警戒後的「自主封城」狀態,而在降級後,筆者就觀察到今年「爆發」性的消費心裡更大,所以筆者認為關鍵還是在於政府要將振興券的焦點放在「鼓勵消費」,只有讓民眾產生願意消費的心態,振興券才能發揮預期的功能。
文/花蓮縣觀光旅遊民宿協會理事長林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