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指控有失公允 靜待土壤檢測報告結果
近期有媒體報導花蓮縣鳳林鎮農地遭埋千噸廚餘乙案,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再次嚴正聲明,由資料顯示,目前被提出疑問的農地目前已採樣並進行檢測程序,環保科技園區產出之土壤改良劑亦依契約規範定期檢驗,一切靜待檢測結果還原真相。
花蓮縣議會於7月14日,由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領勘,一同前往廚餘偷埋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承租人詹姓農民當場說明,110年採樣送農改場檢驗發現該地土壤偏鹼,因種植果樹之土壤需偏酸性,欲改良土壤,知道環科廚餘高效能處理廠可免費索取土壤改良劑,故定期載運至該案地,與現場土質混拌。詹姓民眾喊冤他單純向廚餘廠領取改良劑,並無惡意棄置,因天氣炎熱土壤發酵時產生異味較重影響周遭環境,造成大眾誤解代操廠商違法傾倒廚餘,深感抱歉。
環保局表示,經調閱領用清冊,確認該農民確實有登記領取液態土壤改良劑,並非未處理之廚餘,亦非代操廠商惡意傾倒,且液態土壤改良劑可做為土壤之改良用,非屬廢清法第2條定義之廢棄物(並非減失原效用、被放棄原效用、不具效用或效用不明者)。因該農民領取次數頻繁於是不定期前往巡查追蹤,於6月28日時發現農民領取後,為便利使用,逕自於農地自行挖坑囤放露天曝曬,需要時才摻配土壤整地,當下雖未有明顯異味,但並不符合使用方式,便輔導農民盡速復育。環保局於7月10日接獲議會陳情後立即請農民以正確方式使用液態有機肥,勿再曝曬,非蓄意掩埋證據,同時為確保土壤品質,派員於7月11日至現場進行採樣作業,並就環境衛生請該農友提出陳述意見,送驗樣品約15個工作天將完成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屆時如發現不法,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裁處或移送。
環保局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透過分選、瀝水、粉碎、擠壓、攪拌、加入超效之生物還原粉菌種讓廚餘可於在24小時內快速腐熟發酵,處理後將生活家戶廚餘轉換為土壤改良劑,製造過程無添加任何人工化學物質,全經天然菌種發酵腐熟。本局於6月15日採樣送驗結果,液態土壤改良劑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品目編號5-15標準,重金屬及氯含量含量極低,符合標準值,顯示對環境並無危害。
環保局說明,液態肥料有別於傳統之化學肥料及有機質肥料,可迅速提供植物養分、提高作物抗病性、改善土壤理化性質及提升品質等功效,一般市售液肥皆有標示用量及濃度,本局將加強宣導以正確方式混水澆灌,避免有農民領用後不熟悉使用方式而導致影響周遭環境,並督促代操廠商確實操作,另加強稽巡查頻率追蹤後續農民使用情形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循環經濟是目前環保最夯的議題,如何將廢棄無用之物翻轉成為人類需求資源是追求環境保護的重要一環。花蓮縣政府近年來為防範非洲豬瘟不餘遺力,為使廚餘去化正常且回饋花蓮縣鄉親,向環保署申請經費建置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目的就是將廚餘轉變為改善土壤的工具,保護及扶植花蓮縣得來不易的有機農業。環保局每月針對代操作廠商辦理工作檢討會,並且不定期抽驗土壤改良劑之成分及其流向之追蹤,花蓮縣政府重申,一切將依法行政,如有不法情事,絕對嚴懲不貸,絕無包庇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