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端午食品抽驗 查獲逾期調味料處業者六萬元罰鍰
粽葉飄香的日子即將到來,為讓民眾安心享用端午佳餚,花蓮縣衛生局至食品製造業、粽子專賣店、賣場、傳統市場等販售場所,透過查核及抽驗,抽驗各式粽子、餡料及生鮮肉品等應景食品共45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於製造業場所查獲逾期調味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命業者立即下架並裁處六萬元罰鍰,以維護花蓮鄉親端午食品安全衛生。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端午節應景食材多樣化,專案查核抽樣45件食品,包含6件粽子、34件粽子相關餡料及5件生鮮畜產品,檢驗項目包含食品微生物、化學添加物如防腐劑、漂白劑、硼酸及其鹽類、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等90項次,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於業者的食材倉庫、廚房等稽查,查獲有逾期的調味品,當場將證物下架攜回衛生局封存,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該法第44條處食品業者六萬元罰鍰,也呼籲相關食品業者勿心存僥倖,若有違法都將依法嚴懲。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同時也提醒民眾在購買粽子、乾貨配料時,應向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並優先選購包裝且有完整標示之食品(包括產品資訊、有效日期、廠商資訊等),避免選購來源不明之食品;另外,端午佳節天氣炎熱,購買粽子,應儘速食用完畢或予以適當儲存,這樣才能快樂安心過佳節。
朱家祥呼籲業者,製作鹼粽時勿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俗稱「冰西」 ,可改用衛生福利部公告可取代硼砂之食品添加物如「三偏磷酸鈉」,對抑制粽身與粽葉黏著非常有效,且可以改善粽子的硬度、粘彈性及咀嚼口感。同時也提醒民眾購買粽子時可留意商家環境衛生,注意是否有包裹不妥當、內容物外漏、內部黏稠成絲狀的情形。購回之粽子應趁新鮮食用完畢,避免放置室溫太久,以免粽子變質腐敗;若「冷藏」儲存,其溫度應維持在7°C以下,並於 3 天內吃完;若「冷凍」儲存,其溫度應控制在-18°C 以下,存放不超過 2個星期,一旦發現逾期或品質有異狀時應立即丟棄。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洽詢食品藥物管理科電話:03-822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