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3萬多輛車逾期未繳 監理站再寄燃料費補繳通知單

     112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經統計至9月30日止,花蓮監理站轄內汽機車合計有3萬5,245輛車主尚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花蓮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112年度汽(機)車燃料費的車主,監理機關已於9月28日再次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

     花蓮監理站表示,車主收到補繳通知書時,請儘速至各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繳納,超過繳納期限將無法持該單至各代收機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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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監理站再次提醒,除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詢繳納,即可完成線上繳費,省時、E化又環保,車主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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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也提醒車主可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會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不需再持單繳費,也不用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讓您輕鬆繳費沒煩惱;或可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連結監理服務網完成線上繳費,省時、E化又環保,車主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