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要小心用 否則會自燃

    花蓮縣日前發生兩起鋰電池充電中自燃之建築物火災,消防局獲報後派遣多輛消防車前往搶救,隨即撲滅火勢,均未造成擴大延燒及人員傷亡,經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現場勘查後,發現受火燒損區域皆為電池置放區,且為充電狀態,研判係該處置放之充電中鋰電池故障起火並引燃周圍易燃物質所造成。
    近年來鋰電池因具有體積小、蓄電容量高的特點,已為現代3C產品使用的主流,然鋰的化學活性非常活潑,伴隨極高的危險性,一般而言,鋰電池自燃有3種可能性,過充、外部短路(電池組內部絕緣不良所引起的短路)、內部短路(電池芯內部隔離膜絕緣失效,使正負極接觸所引起的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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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環境需求及國家政策帶動下,鋰電池的使用及發展已成為未來的趨勢,惟民眾平時對鋰電池使用時的注意事項較為陌生及疏於維護,導致電池過充或受外力衝擊破壞而致生危險。
    有鑑於此,花蓮縣消防局向鄉親呼籲,民眾對於鋰電池的使用須遵守下列原則,才能有效降低火災發生的機率;避免過度充放電,使用有過充過放保護裝置之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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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鋰電池(手機、平板或筆電等)充電過程,周圍應儘量不要有可燃物。手機裝置有異常發熱或外殼膨脹之情形時,應立即拔除電源並送回廠商檢修。勿購買來路不明的鋰電池或行動電源等,應儘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勿對鋰電池施加強烈衝擊或壓力,也不要在極高或極低溫度下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