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起施工機具標章E化囉!

    為提升施工機具黑煙污染排放改善,鼓勵柴油引擎施工機具業者或所有者,落實機具引擎及排氣系統維修保養,改善黑煙排放問題,109年12月07日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核發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規範修正總說明,並制定「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於112年07月01日生效,自即日起可向環保局申請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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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適用對象包括我國或他國製造出廠兩年內之新機具,需檢附申請書、買受證明及符合排放標準證明,以書面方式審查即可;而使用中機具之機具所有人則可先至環境部管理系統(https://airemer.moenv.gov.tw/)申請帳號後,再向施工機具所在地之環保局申請安排,並依機具之所有人指定預約日期協助辦理,經黑煙檢測或目測判定結果符合「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規定,核發1至3年不等年限之合格標章,若不符合則要求機具所有人進行機具維修保養後排定日期進行複檢。
    隨著環保意識逐漸高漲,民眾對於空氣品質議題也會越來越重視,除了呼籲業者仍需加強自主管理措施善盡良好把關責任,以提升企業形象之外,再老舊施工機具需汰舊換新之時,推薦選購上可挑選綠色能源或低碳能源之設備機具,減少工程施作燃油使用的需求,實質減少工程施作碳排量產生,也為我們良好的環境做永續一起為淨零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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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機具檢測等相關問題可撥打本局營建工程空污費服務專線:03-8237575轉2226、2227、222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