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說這幾個路段常有交通事故

    花蓮縣警局局長呂世明今(6)日上午在花蓮縣議會進行第20屆第2次定期會進行工作報告;呂世明針對強化刑事偵防、增強鑑識能量、維護交通安全、落實婦幼保護、防處少年犯罪、提升服務效能、激勵員警⼠氣、強化內部管理、促進公共關係、實施社區警政再出發⼯作等10個面向,向在場議員進行報告。
    其中花蓮縣內交通安全部分,縣警局長呂世明表示,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全縣死亡車禍共發生26件、死亡26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兩件;其中未注意⾞前狀態9件、酒醉(後)駕駛失控及⾏⼈違規各2件、未依規定讓⾞5件、其他5件(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道或⽅向不當、左轉未依違反特定標誌管制3件 規定、疲勞駕駛及恍神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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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世明接著說明,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間計發⽣A1車禍26件、A2類3,276件、A3類3,090件,合計6,392件;發⽣時段以16:00-18:00有1,084件最⾼、10:00-12:00發生969件次之;在這些車禍案件中,市區道路發⽣2,948件:花蓮市以中⼭路332件最多、中正路184件次之。吉安鄉以中央路段248件最多、建國路段134件次之;省道方面則發⽣967件,以臺9線626件最多、臺11線125件次之。
    縣警局長呂世明強調為防制車禍發生,將針對辦理事故現場會勘,研判主要肇因並研提防制措施;針對肇事違規⾏為,加強該⾏為取締;強化交通設施損壞通報機制;爭取社會團體⽀持,利⽤各種集(機)會強化交通安全宣導;加強勤務作為,增加⾒警率;防制⾼齡者事故 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強化酒後駕⾞勤為作為等七個方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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