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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倉公墓遷葬慢 胡仁順提建議

    花蓮縣議員胡仁順今(14)日上午在縣議會進行第20屆第2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時,針對佐倉公墓遷葬問題一事,向縣長徐榛蔚與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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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仁順表示,佐倉公墓為花蓮市早期唯一可供市民身後安葬之地,為利都市發展,縣府在民國77年花蓮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將佐倉公墓由墳墓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自此花蓮市再無殯葬用地,91年第二次、107年第三次通盤檢討仍維持為公園用地;胡仁順說,自民國77年到112年,歷經了35年,佐倉公墓仍有B、C區尚未遷葬完成,遷葬速度極為緩慢,並且公墓周邊私人墳墓亂象也極需解決。
    胡仁順指出,截至目前佐倉公墓B、C區尚有公墓6筆、私墓33筆,總計39筆土地,總面積近23公頃、墓數總數高達1502座,以公墓為例花蓮市公所這幾年積極處理,私人墓地權責則屬花蓮縣政府;他說,遷葬之所以緩慢,不外乎花蓮市公所無力負擔高達2億的遷葬查估補償金,又無法獲得縣府協助;花蓮市無「殯葬用地」可供興建納骨設施;遷葬費用高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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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仁順建議,如果要加速遷葬速度,縣府可規劃遷葬補償金、遷葬晉塔優惠、遷葬救濟金三項措施;他問民政處長明良臻,縣府民政處有考慮過以上方式任何一條方案?明良臻回應,在明年度的工作計劃中,有規劃相關方案,並準備編入明年度的預算中;徐榛蔚則表示,殯葬用地是向鎮市公所的權責,縣府會進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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