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重機團體訴求「行駛高速公路、廢內側車道禁行及兩段式左轉」民調多數不贊成 交通部:將持續觀察檢討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昨(2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昨日部分重機團體舉行「國道安全,還我路權,我們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集會陳情,提出立即依法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得停放機車格、廢除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有關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強制兩段式左轉之條文等訴求,交通部將持續觀察,適時會同地方政府檢討可行作法。
有關「重機上國道」之訴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曾於106年及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檢核路線包括國道3甲高速公路、省道台64、台74及台88等快速公路;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
另為了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速公路局於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6成,顯示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須逐步改善民眾對大型重機騎士駕駛行為觀感,加強各界對大型重機禮讓及守法印象,進而改變各界對本案政策之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因此宜俟社會各界形成共識後再行開放。
有關「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之訴求,依交通部公路局統計資料顯示,大型重型機車車長,超過2公尺者占93%,而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實務布設機車停車格,多為長2公尺、寬1公尺,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則規定,1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交通部已徵詢六都交通局意見,並請各縣市政府視當地路邊停車需求,評估繪設專用停車位之可行性,倘地方政府欲新增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位之標線,或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機車停車位,可於規劃設計前,研提試辦計畫提報交通部。
另有關「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強制兩段式左轉」之訴求,目前法規已允許因地制宜,取消兩段式左轉及開放內側車道,機車兩段式左轉不宜全面取消:交通部已提出改善機車交通安全環境之原則及作法,於今(112)年5月4日提供地方政府據以辦理,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路段,透過標誌標線處理,開放內側車道供機車行駛,或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另經交通部就機車使用狀況,調查統計顯示,機車族群有八成以上,係贊成維持兩段式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