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未繳清 當心出國受限制

 

    農曆年連續假期將至,不少民眾安排出國旅遊,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欠繳稅款及罰鍰(已確定)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經依法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得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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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局說明,欠稅金額未達前述標準,並不表示一定不會被限制出境,因欠稅未繳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經執行人員審酌有能力卻故意不繳、有隱匿財產或經傳喚不予理會等作為,亦可以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辦理限制出境,不受前述稅捐稽徵法規定限制出境金額標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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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因為欠稅金額未達限制出境標準而心存僥倖,仍應儘速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以避免出國行程受影響。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192~194或41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