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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延長申請期間即將截止

 

    農業部為鼓勵弱勢農漁民子女繼續接受教育,特別放寬了申請資格,允許已經領取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的減免學費的學生,同時申領農業部的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該獎學金的目的是為了支持農漁民家庭,減輕他們的教育負擔。申請期限將於113年5月15日截止。

 

    獎勵金的申請資格包括:申請人必須是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的漁民;學生的父母在中華民國111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加總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學生必須就讀於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且前一學期德行成績達到乙等或70分以上,並且未獲得教育部拉近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以外的其他各類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

 

    農業部提供的獎學金額度從4,000至13,000元不等,具體金額依據學生所就讀的公立或私立學校及其學習階段而定。有關本就學獎勵金之申請規定可詳閱「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該要點及申請表已登載於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點選:「資訊與服務」→「資料下載」→「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關於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撥打農業部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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