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地價稅累進起點 地價為68萬3,000元 較去年減少1.9萬元

(照片取自網友)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今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花蓮縣113年至114年累進起點地價為68萬3,000元,較111年至112年減少1.9萬元。

 

 

該局說明,一般用地之地價稅額採累進稅率課徵,按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一般用地之課稅地價總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計算出一般用地之應納稅額。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之倍數採累進稅率15‰~55‰扣減累進差額徵收。

 

↓請繼續閱讀↓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所有土地若符合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規定,可於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者,當年即可適用;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起才能適用;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疑義,可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182至187;玉里分局03-8882047分機222、25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

 

↓請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