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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持續推廣「住警器」

    花蓮縣消防局近年積極持續推動家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拋磚引玉民間及企業募捐住警器,並由轄區消防分隊受理申請及協助補助安裝住警器。有關民眾申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需符合身心障礙住戶、低收入戶或獨居長者住戶、山區部落或離轄區消防隊車程10分鐘以上之住戶、狹小巷弄住戶、其他火災高風險場所五項條件;消防局針對符合以上資格之住戶優先補助安裝,為住家安全增加多一層保障。由於補助的住警器僅一戶一顆為限,但居室內依規定應於每個防火區劃例如客廳、走廊、臥房、廚房、樓梯皆須裝設住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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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局表示,大賣場、量販店、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及網路商店等通路,購買前要注意產品是否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式以裝置於居室中心為原則,且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端應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並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之位置,如係裝置於牆面者,應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有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式皆已明訂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供民眾參考。
    消防局指出,為維持住警報器正常性能,需依靠民眾定期自行清潔及保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按壓測試按鈕確認電池蓄電量,呼籲大家定期對家中裝置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按測試鈕、擦拭清潔、更換電池並定期測試」,使住警器保持堪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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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局表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發生第一時間,發揮「提早預警、提早發現、提早應變」的極大功效,家戶安全共同防範火災發生,降低災害所造成的損傷,讓災害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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