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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傷害不亞於實體! 衛福部首次公布「網路性別暴力調查」男同志發生率最高

(圖片:取自shutterstock)

 

衛生福利部今(16)日公布我國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報告」,該調查並特別指出,男同志遭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發生率高,卻常因對於報警缺乏週知的正面經驗分享、出櫃風險、不知如何求助、社會及周遭的人缺乏同理共感等,造成其求助困境與障礙。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受害的數位環境以即時通訊軟體/社群媒體70.4%最多,其次為交友軟體25.2%、電玩遊戲10.8%、影音平台10.2%、成人/論壇網站9%。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不亞於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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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害人年齡來說,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最高,其次為25至29歲之67.4%、40至49歲之62.9%、20至24歲之61.1%。此外,65至74歲終生盛行率雖為最低,卻也高達43.6%,顯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是不分年齡的。如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非異性戀男性終生盛行率30.2%最高,其次依序為非異性戀女性15.2%、異性戀女性9.5%、異性戀男性6.1%。

 

 

調查顯示,在各類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生盛行率48.5%最高,其次依序是「羞辱與攻擊」26.0%、「跟蹤或肉搜」21.8%、「控制或限制表意」11.7%、「影像性暴力」10.4%、「數位排除」8.2%、「身分侵犯冒用」5.6%、「捏造不實訊息」3.7%、「騷擾威脅親友」3.1%、「線下性暴力」2.5%、「招募引誘」0.7%。

該調查亦指出,高達84.5%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認為其身心受到影響,包括焦慮、沮喪、感到脆弱、失去自信、人際關係困難、睡眠困難、注意力集中困難、恐慌發作等,惟高達61%被害人未求助,僅39%曾求助,其中以求助朋友、同學78.8%為最高,其次為手足、家人或其他親戚25.1%、網友或網路上其他人17.3%、父母12.2%。

 

 

至近來社會所關注的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為10.4%,其中,未經同意或遭脅迫被取得影像(含偷拍、竊取、強迫威脅)9.5%、遭威脅散布1.8%、未經同意散布1.9%、換臉0.4%。以被害人年齡來說,30至39歲遭受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最高18.1%,其次為25至29歲16.1%、20至24歲14.8%、40至49歲11.3%,至未滿18歲者,則受限於研究倫理並無相關證據。

衛生福利部表示,為因應影像性暴力案件被害人之服務需求,業於112年8月15日起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做為全國單一窗口,全年無休受理性影像案件被害人之申訴,進行移除、下架,並成立電話熱線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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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自112年8月15日至113年5月31日止,性影像處理中心共受理1,150件申訴案件、754名被害人;被害人以女性69.9%最多,男性為30.1%;並以18至24歲42.6%為最多,其次為25至34歲25.3%、13至17歲20%;性影像散布者以網友62%最多,其次為伴侶16%。

所有受理之申訴案件皆轉各地方政府依法處理,經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下架移除計1,020件,下架移除率88.6%。另受理諮詢案件計3,094件,計639名被害人,其中經協助參加防禦計畫計585人。

除此之外,考量性影像案件無國界及持久、很難完全中止之特性,較傳統性侵害案件造成之傷害更恆久、與社會的斷裂強度及不信任更強,為協助性影像被害人儘速減少性影像帶來的影響,衛生福利部並將其納入全國8家性創傷復原中心之服務對象,透過社會心理評估處遇、團體工作、心理諮商、治療與輔導等,並適時連結資源,提供被害人中長期且深化之創傷復原服務,重建對外界的信任與安全感,回復日常生活。

衛生福利部強調,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已為現今不可忽視之重要議題,如何強化影像性暴力防治工作,有效保障被害人權益更是政府各部門刻不容緩的重點工作,除完善法制外,未來並將透過強化大眾教育宣導、結合各網絡加強建構友善且具創傷知情的服務體系,讓社會更對被害人更接納及友善、降低被害人求助障礙,並提供被害人妥適創傷服務,有效保障其權益。

此外,衛生福利部也特別提醒民眾,現今網際網路社群平台日新月異,被害人除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移除性影像,亦可自行至警局報案,由檢警視案件需要聲請搜索扣押嫌疑人持有的性影像,並透過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性影像,透過司法強制手段與行政協力,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終結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你我都不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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