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青少年遠離菸品危害 拒售菸品給未滿20歲青少年

花蓮縣政府徐榛蔚縣長為保護青少年暑假期間免於菸品危害,結合花蓮縣警察局、觀光處、建設處、社會處、教育處、財政處、消防局、衛生局等單位,進行七種行業暨電子遊戲場業及資訊休閒業聯合稽查,加強青少年易聚集場所的稽查與輔導,同時要求業者在販售菸品前落實年齡查證,保護青少年免於菸品危害,營造安全、健康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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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暑假是青少年放鬆心情、拋開課業壓力的時刻,但在這段時間內,青少年特別容易受到菸品誘惑。因此,衛生局加強對菸品販售業者的稽查與輔導,並推行拒售菸品給未滿20歲青少年的宣導活動。朱局長呼籲店家善盡社會責任,不向未滿20歲的青少年販售或提供菸品,也提醒家長在暑期特別關注青少年的安全,避免他們接觸菸品,共同維護青少年的健康與身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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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局長指出,菸品是人類健康的頭號殺手,不僅危害個人健康,二手菸和三手菸的環境殘留汙染物也會增加罹癌風險。暑假期間,店家應拒絕向穿著學生制服或疑似未滿20歲的消費者販賣菸品。對於可能未滿20歲的顧客,店家應要求出示證件,若無法提供,則應拒絕販售菸品。希望通過這些措施,提供青少年一個無菸害的環境,並提醒家長注意青少年是否染上菸癮,避免他們遭受菸品毒害。

花蓮縣衛生局強調,根據新制菸害防制法,吸菸年齡已提高至20歲。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違反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款。為避免業者因違反法規而受罰,衛生局持續在各種活動中宣傳菸害防制法。民眾若發現有店家販賣菸品予未滿20歲者,可電洽花蓮縣衛生局菸害防制專線 03-8230791或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