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違法獵捕保育動物 被抓了!

 

 

    野生動物是我國重要的保育資產,因此孕育了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由於科技進步、地球暖化速度過快,導致這些動物逐漸瀕臨絕種,因此透過立法來妥適保護,也期許民眾能尊重物種多樣,維持自然生態平衡。

AA-1112131917857.jpg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轄區座落在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有許多野生動物棲息,玉里分局平日除了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不法行為,對於自然產物保護也責無旁貸。

 


    偵查隊於10月18日蒐得情資見時機成熟,與玉里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聲請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古民家中實施搜索,在屋內查扣動物觸角5支、冰箱內查扣不明肉塊23包,經送往檢驗,確認觸角為第3級保育動物臺灣水鹿、不明肉塊23包則為長鬃山羊及臺灣水鹿。

 


    另外經在場人謝民同意搜索其汽車,查扣一把土製獵槍;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兩民函送花蓮地方檢察署。

 


    玉里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其他利用,違者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玉里分局為維護治安絕對嚴正執法、打擊犯罪;執行各項勤務會積極主動,也請民眾遇有可疑不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提供犯罪情資,一同來守護花蓮南區3鄉鎮。

 

↓請繼續閱讀↓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