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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鄉公所人員詐財 鳳警積極偵辦查獲犯嫌送辦

   鳳林警分局光復分駐所接獲有一名68歲陳姓阿嬤報案稱,於10月20日14時30分許其在光復鄉大馬村3鄰住家,遭一名女子假冒光復鄉公所人員佯稱代為申請社會福利,阿嬤不疑有他便交付自己所有之郵局提款卡及密碼,時至當日下午5時許仍未見該女子歸還提款卡,阿嬤始知遭詐騙。該分局受理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鷹眼小組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提款機之監視器畫面有一名女子身著灰色外衣及騎乘黑色電動車,與阿嬤陳述犯嫌特徵相符合,經清查發現光復鄉轄區35歲何姓女子涉有重嫌,偵訊後全案依詐欺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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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假冒公務機關人員謊稱代辦業務這類詐騙老梗,讓被害人陷入詐騙情境不易察覺,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呼籲民眾家中如有長輩,子女可主動告知詐騙相關訊息,若發現可疑,可向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當地派出所查證,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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