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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發生近500件火災!民眾財產損失計上千萬元

 

    花蓮縣消防局日前公布111年度火災統計資料,火災案件共計456件,扣除森林田野及雜草廢棄物等鮮少造成損失之案件,以建築物火災155件(佔34%)為最高,其中起火點以廚房(34件)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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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資料顯示,獨立住宅火災件數佔建築物火災的56.77%,而人潮與居住密集的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卻僅佔約15%,究其原因,係因為供公眾使用場所有較嚴謹的消防安全規定,經近20年來在消防單位的查核與要求下,相關場所的消防安全機制幾乎均按照法規設置完成,在預防火災及初期撲滅火勢有相當大的成效;而獨立住宅(民宅)卻因缺乏完善的消防安全機制成為現在最易發生火災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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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火災發生時段分析,以民眾日常起居活動時段12~18時發生頻率最高,依起火處所之統計,在建築物部分以廚房 (34件)居首,而工寮、客廳、臥室及倉庫亦不在少數;起火原因在扣除其他(含森林田野類及雜草廢棄物類)後,則以電氣因素66件位居第一,消防局提醒,民眾除了在使用火源時應謹慎注意外,亦應提升自身用電安全意識,實際應用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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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局表示,經統計111年度火災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計1,125萬元、人員死亡2名、受傷17名,為保障住宅場所之消防安全,減少民眾財產損失及生命安全,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根據消防局統計,111年度發生火災且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發報成功之戶數計20戶,進一步分析,皆因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發報動作,及時提醒住戶初期滅火與避難逃生,避免家破人亡的災難。消防局呼籲家中尚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民眾,可盡快至大型超商電器行購買裝設,僅需花費低廉的設置成本,就可換取安全的居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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