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車窗公然裸露下體 警方7小時逮補「遛鳥俠」

        花蓮1名24歲的鄭姓男子,2月16日中午12時許駕駛自小客車停在路旁,當時他放下車窗在車內露出下體,並做出不雅動作,民眾發現立即報案,吉安警分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以車追人,7小時內循線查獲鄭男,全案依刑法公然猥褻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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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吉安警分局太昌派出所16日接獲報案,在1間超商旁有名男子坐在駕駛座裸露出下體,明顯做出猥褻行為,由於車窗沒關,一旁民眾發現後立即報警,男子當時見狀匆忙將車窗關上,駕車逃逸。

         案發後吉安警方相當重視,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周邊數個路口監視器,分析涉案人逃逸路線,最終鎖定1位24歲的鄭姓男子涉有重嫌,7小時後,員警掌握男子位於花蓮市的落腳處,循線順利將他查獲,帶回詢問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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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警分局表示,保護婦幼安全警察機關責無旁貸,同時也是永久性的重點任務,然而,除了警力的全面投入之外,仍需要全民共同的體認與付出,呼籲女性同胞如果遇到類似本案的狀況,一定要向警方報案勇於指認,讓歹徒惡劣行徑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