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偷!舉頭三尺有「監視器」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於2月13日受理民眾家內遭竊,損失現金約新臺幣40000元,警方即刻啓動鷹眼小組展開調查,結果發現犯嫌趁被害人臨時外出,因出門時未將門口鐵卷門上鎖之機會潛入行竊得手後即開始逃逸。復經被害人返家後始發現家中失竊,現金新臺幣逾40000元不翼而飛,即向警方報案。
    經鳳林分局啓動鷹眼小組成員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犯嫌犯罪影像,並從路口監視器發現犯嫌係轄內竊盜慣犯呂嫌,即閞始展開追緝,復於犯罪地點附近發現呂嫌,比對呂嫌身上衣服與作案時一致,令其自動交付所竊現金,將失竊現金新臺幣逾40000元悉數追回,全案自受理報案至追緝犯嫌逮捕僅2小時完成,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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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林分局長李宗儒表示,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財務,出門務必將家中門窗上鎖,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同時奉勸宵小勿輕舉妄動,小心難逃警方法眼!警方偵查各種犯罪的力度不會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