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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未打方向燈遭警攔查還逃逸

    3月17日凌晨3:00左右,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國興一街時,發現一部汽車轉彎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遂趨前攔查,汽車駕駛發現警方後,明顯不配合攔查並試圖逃逸,警方於後方尾隨,汽車駕駛逃逸至花蓮市國民十二街時突然下車徒步逃逸,隨即遭警方制止。AA-0319124538682.jpg
    警方於盤查過程中發現駕駛明顯渾身酒氣,且經酒精檢知器初步測試呈現有酒精反應,惟駕駛堅持否認有駕車行為,故堅持拒絕酒測,警方向駕駛告知拒絕酒測相關法律效果後,依規定對汽車駕駛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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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拒絕酒測將處以汽機車駕駛人若拒絕酒測,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機車駕駛人於十年內再次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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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可選擇搭乘計程車、代客駕車服務,如多人同行應指定駕駛,確實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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