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心情不佳! 手持合法獵槍「開槍洩憤」竟打中自家汽車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於日前(20)日晚間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光復鄉有人開槍,並擊中路旁自用小客車,警方受理後,立即派遣專案小組前往調查,發現柯姓犯嫌,因酒醉心情不佳,手持合法申請之獵槍,對路旁的自小客車開槍洩憤,沒想到打中的竟是家人的車輛,在警方查緝到案時,犯嫌身上的酒味,仍十分濃厚,酒醒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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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經鳳林分局受理報案後,於當日案發1小時內,迅速即將柯姓犯嫌,查緝到案,並起獲涉案槍枝1把,充分展現花蓮警方,迅速打擊犯罪之成效與決心,誓要還給民眾,一個最安全的城鄉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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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林分局表示,民眾申請製造、運輸、持有自製獵槍,或魚槍供生活之用,應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查驗,烙印給照及列冊管理,並合法狩獵漁獵使用,勿隨意濫用槍枝,觸法傷人損物,若有不法使用槍枝案件,必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