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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違停騎樓地擋通行 員警到場告發排除

       警方於本月23日晚間6時左右接獲報案,指有一輛汽車在花蓮市光復街上違規停放在騎樓地上。警方立即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前往現場舉發。警方同時聯繫駕駛人到場移車,但因無法聯繫上駕駛人,遂通報警察局交通隊前來拖吊車輛。當拖吊車到達現場時,駕駛人恰好返回並立即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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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將車輛違規停放在騎樓地,以免損害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如果發現有違規停放的情況,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處理,並協助排除違規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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