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公布菸害防制法「滿月查稽成果」 呼籲賣家勿心存僥倖

       根據國民健康署最新消息,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滿月查稽成果」公布,截至112年4月21日止,合計查獲6,100家件次違法產品,包含網路監測共計5,495件次(電子煙4,908件次、加熱菸531件次、其他56件次)與實體店面共計605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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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含「蝦皮購物」、「露天拍賣」、「旋轉拍賣」、「MOMO」、「Instagram」、「Facebook」、「PChome」、「Youtube」、「Dcard」、「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以及自架網站),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已滿1個月,經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由網路到實體店面之強力查察,及各網路電商平臺業者配合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不論是網路或實體店家疑似販賣違法產品之案件均有明顯減少情形,顯示菸害防制法對違法產品之廣告及販賣皆處予重罰,廣告最高罰200萬元(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罰5千萬元)及販賣最高罰100萬元,已產生嚇阻成效。

 

 

        國民健康署呼籲業者或賣家勿心存僥倖,請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建立嚴謹之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偽不實之個資,並自主查核發現違規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同時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

參考資訊:
中央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查處電子煙、加熱菸成果數據:
https://www.hpa.gov.tw/Ecigarette/EcigaretteDashboard.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