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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攔查! 臺東監理站加強取締「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掛牌納管,使用中車輛應掛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行駛上路,如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予以舉發裁罰。臺東監理站稽查人員日前會同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員警,在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路口進行聯合稽查,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攔查,共攔查17輛,其中尚未掛牌3輛,稽查人員逐車進行勸導並告知民眾掛牌流程,也提醒民眾,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底前,免收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優惠活動,呼籲民眾把握優惠活時間,儘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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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了維護行車秩序及用路人行車安全,臺東監理站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針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加強攔查及勸導,因此,為了您自身的權益及保障,特別呼籲車主儘速完成掛牌,有關詳細資訊可上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微電二輪車專區查詢或電洽該站服務電話:089-311539 分機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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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美芳也提醒車主,隨著新制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到3600元罰鍰。掛牌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騎乘上路務必戴安全帽、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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