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擇定「危險路口」! 鳳警啟動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鳳林分局於今(26)日發布最新消息指出, 已於5月22日起展開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至6月5日。內政部警政署在18日承行政院召開「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執法面向」會議決議,並在19日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擇定高發事故路口50處;警方第一波自5月1至21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第二波接續「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有其必要性,期許藉由交通執法改善行人的用路環境,並輔以政府交通工程、交通宣導,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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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林分局表示,轄區為農村型社區,轄內民眾偏高齡化,維護行人安全刻不容緩。花蓮縣警察局長呂世明非常重視,立即囑咐各分局執行為期2週的「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鳳林分局所轄鳳林鎮「中正路與民生街口」、「大進街與光復路口」、光復鄉「光復路與中興路口」及瑞穗鄉「國光北路與民生街口」等四處為高發事故路口,該分局啟動精緻執法強力取締,希望有效降低傷亡,並籲請汽機車駕駛人行經各該路口要禮讓行人,以免受罰。

 

 

           鳳林警分局自5月1日起至24日執行「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重點執法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道路障礙」等4項,取締總件數達141件,顯示仍有民眾守法觀念仍須加強,故而警方執法強度要再逐漸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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