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佯裝客人逮詐騙集團兩車手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日前接獲1名高姓婦人聽信「假投資獲利者」的建議,投資虛擬貨幣保證穩賺不賠,便與詐騙集團約定5月8日前往花蓮市的1處超商面交新臺幣125萬元;隨即詐騙集團告訴渠可利用臨櫃轉帳或是手機轉帳方式,便指導婦人前往臨櫃辦理「約定轉帳」。
    婦人前往外縣市臨櫃辦理後透過手機轉帳方式轉帳5次,此時加上親自交付的費用,已被騙取新臺幣705萬元,5月26日早上婦人向詐騙集團表示想領取獲利費用,詐騙集團向渠表示須再支付新臺幣200萬元的服務費,這時婦人家人察覺有異,於是向玉里派出所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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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里分局玉里派出所受理報案後,先是成功攔阻新臺幣200萬元的金額,接著協助婦人針對損失的金額通報警示帳戶;分局長林俊廷立刻指示玉里所與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並「轉守為攻,主動出擊」,說服被害人答應以面交新臺幣300萬元來引誘出詐騙車手。
    雙方約定5月27日下午17時在玉里鎮上的1處超商,專案小組先前往部署、埋伏,員警佯裝成客人,全程盯緊超商內的一舉一動,接著2名車手進入超商,並與高姓婦人進行面交,等到交付金錢之際,專案小組一群人ㄧ擁而上當場逮捕2名車手帶返所偵辦,訊後依涉嫌詐欺罪嫌將陳姓與鄒姓2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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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詐騙集團常以「穩賺不賠」、「投資高獲利」等字眼來吸引民眾目光,在初期時會先「放長線釣大魚」,先讓被害人嚐到甜頭後以取得信任,接著不斷慫恿使被害人落入圈套,當被害人察覺被騙時,接著以威嚇、威脅方式使其心生畏懼不敢報警求助,等到帳戶金額全清空,才驚醒遇到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