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遊忘記停車位置 迷糊夫妻報警協尋

       日前有一對夫妻從外地開車來花蓮市區旅遊,前往餐廳用餐,事後卻忘記愛車停放位置,在附近遍尋不著,最後只能報案請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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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局豐川派出所所長周庭安與警員吳伯亨於日前勤務中,一對夫妻至派出所報案,稱自行從外地開車來花蓮市區旅遊,到火車站附近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後前往餐廳用餐,準備返回停車處時,居然忘記愛車停放位置,夫妻倆在火車站附近徒步來回遍尋不著,只能報案請警方協助。警方了解狀況後,立即派遣同仁前往,並在火車站附近大街小巷來回協尋,隨後便在火車站附近發現該部車輛,並立即通知夫妻前來確認,夫妻倆頓時焦慮的情緒煙消雲散,頻頻向警方致謝,也對自己粗心忘記停車位置感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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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局呼籲,停放車輛時,要留意並記住周圍的環境特徵。如建築物、商店、標誌、樹木或其他地標物,或使用手機拍照功能記錄相關位置,避免欲使用車輛時,發生找不到車子之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