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不繳罰款 就查封房地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毒)駕案件,有位設籍花蓮縣萬榮鄉的羅姓男子,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又無照駕駛,被交通部公路總局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法開罰新臺幣18萬元,羅姓義務人還欠繳兩筆交通違規罰單及地價稅一筆共199,379元均移送花蓮分署執行。

↓請繼續閱讀↓

    經花蓮分署3次扣押存款,書記官並親赴羅男家裡現場訪查仍置之不理,該分署於今年5月間查封羅男名下不動產,促使其終在8月18日由家人出面將欠款一次繳清。
    花蓮分署表示,這位羅姓男子為酒駕累犯,曾有不能安全駕駛之刑事紀錄,109年5月26日約晚上7點半,羅男在萬榮鄉紅葉村騎乘機車經鳳林分局攔檢,卻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重罰18萬元;該案件110年8月移送強制執行後,花蓮分署於110年至111年間,曾3次扣押羅男金融帳戶存款,但僅扣到4,171元,與欠款金額相差懸殊,書記官111年1月間到羅男家中現場執行,會晤羅男家人並苦口婆心勸繳,又交付限期繳納通知單,仍石沈大海無任何回應。
↓請繼續閱讀↓

    花蓮分署只好在今年5月查封羅男名下萬榮鄉房地作為保全,義務人家人知悉不動產被查封後,主動聯繫並籌措款項,於112年8月18日帶著二疊現金一次繳清199,379元。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