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瘋狂逼車30公里 反被檢舉苦吞5張罰單

    花蓮一名李姓男子,上個月3日開車上台9線,卻被一台深灰色轎車,沿路逼車,因為顧慮到車上還載著妻兒跟岳父岳母,擔心發生追撞,於是多次變換車道,想讓對方先行,不料對方卻一路逼車30多公里才罷休。,一個月後,李先生陸續接到檢舉罰單,原來因為被逼車,李姓駕駛只得不停變換車道,因為未打方向燈,遭這名後方駕駛用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李先生無法接受,直說這根本是惡人先告狀,還上網懸賞一萬元,要尋找當時有拍下「逼車過程」的駕駛,想討回公道。

    李姓駕駛說當天開著車行經台9線,從花蓮往台東方向行駛,車上還載著老婆1歲10個月的兒子,以及岳父岳母,到了壽豐卻有一台深灰色轎車,不斷跟在後方沿途逼車,車上載有老小,他擔心會發生擦撞,變換車道想閃躲讓對方先過,「稍微加速變換車道讓他過啊,他就是不過啦」對方卻緊跟在後,一路上從壽豐鳳林跟到光復,橫跨三個鄉鎮對方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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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姓駕駛拿出行車影片佐證表示,深灰色轎車緊貼在白車後頭,幾乎沒有保持任何安全距離,一路緊貼著就這樣跑了30幾公里,對方竟然先用影片檢舉他違規,李先生一共收到了了未打方向燈罰單4張、闖紅燈罰單1張,合計罰金6600元。

    花蓮警局交通隊組長黃弘琦表示,如果民眾因為遭人惡意逼車,而導致違規的情形發生,經過民眾向監理站申訴之後,可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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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李姓駕駛仍忿忿不平,「怎麼會有這麼惡劣的人,覺得應該要公布出來。」決定在臉書社團發文,懸賞一萬元要找出對方車主,不過警方呼籲,遇到行車糾紛還是要保持冷靜,報警處理才能確保自己權益,至於惡意逼車,不但可能觸犯道交條例,最高開罰3萬6,還可能吃上刑法強制罪、妨害公眾通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