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清潔隊員酒駕肇事 竟找同車通緝友人頂替遭逮

    吉安清潔隊一名隊員在上班期間,開著資源回收車帶通緝犯友人喝酒,回程途中撞上其他車輛,清潔隊員擔心工作不保,竟要同車的通緝犯友人頂替,被警方發現逮捕,雙雙遭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63年次鐘女駕駛自小貨車沿永興九街南往北直行,與70年次簡男駕駛的吉安鄉公所清潔車,於永吉四街口發生碰撞,小貨車翻落路邊,造成鐘女因臉部挫傷送慈濟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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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接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處置,到場後清潔車駕駛簡男並未於第一時間向警方坦承為駕駛人,而是其同車上的另一名84年次的劉男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是清潔車駕駛,警方遂於現場對劉男實施酒測,經測定酒測值達0.22MG/L立即將劉男帶回派出所製作車禍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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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後,警方調閱相關影像檔還原事發經過,發現清潔車實際駕駛人為簡男而非劉男,後續簡男亦因良心過意不去坦承為實際駕駛人,警方立即對簡男實施酒測,經測定酒測值0.39MG/L,將簡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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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指出,劉男因涉嫌頂替,依刑法藏匿人犯及凐滅證據罪逮捕。另外警方還查出劉男為彰化地院發布的加重詐欺通緝犯,進一步將其遞解歸案。目前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及加重詐欺通緝案調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