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罰單發現機車遭竊 新城警巡邏發現查獲機車竊嫌


    112年10月29日零時許,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加灣派出所與佳民派出所執行聯合巡邏勤務行經新城鄉康樂村便利商店前,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普重機形跡可疑,經行動載具查詢該普重機車,發現該車於112年10月24日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本案員警立即將駕駛人蔡男及機車帶返所調查。

 


    警方為釐清案情聯繫機車車主,經查車主於今年4月份至澎湖工作,但卻在10月24日收到停於新城鄉住所前的機車罰單,駕駛為該蔡姓男子,不過車主不認識該男,也未借車給他人,於是在澎湖向當地的派出所報案車輛失竊,新城分局確認蔡男犯罪事證後,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將蔡男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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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警分局呼籲,為避免機車遭有心人士竊取,民眾於停放車輛後,時應注意鑰匙有無拔取下來,機車龍頭鎖也應確實上鎖,避免讓竊賊有機可趁,勿貪圖一時便利,導致車輛及物品失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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