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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一到中午 檢察官「脫袍走人」

    臺東地方法院於4月10日審理洗錢防制法案件,蒞庭羅姓檢察官竟在庭審過程中起身脫法袍表示要休息,遭審判長斥止,消息傳開法界譁然。臺東地檢署今(15)日發出新聞稿聲明,已啟動行政調查,盼能釐清相關事實。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說,據瞭解,羅姓檢察官當日確實身體有低燒的狀況,原本預期中午結束就可去看診,接著下午在開庭。未料,蒞庭時間超過他的預料,當下才會有這樣動作;該檢察官平時表現認真優秀,無論在業務或法學素養上,非常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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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進一步說明,檢察官無論執行偵查、公訴均為責任制,無工時制,公訴時則有全程蒞庭的義務。他強調,署內公訴檢察官必定會秉持客觀中性的義務,維護司法。
    臺東地檢署指出,檢察機關近年來詐欺案件量激增,各種刑事法令頻繁增修,導致偵查、公訴、執行業務量繁重。臺東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僅有3股,平均每週蒞庭約7個半日,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甚至有上午開庭結束後在法庭吃便當,接續下午開庭之情形,而公訴未蒞庭時間尚需閱覽卷證、撰寫書類,加上國民法官法施行後,增加公訴檢察官業務,實有兵疲馬困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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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地檢署也表示,目前已針對公訴開庭逾時部分除給予專案加班外,亦積極向法務部爭取人力,希望外界能正視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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