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察違規瓦斯業者 消防局加強查輯以確保居家安全

    消防局救災救護第三大隊富源分隊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住宅附近疑似有濃濃瓦斯味道,富源分隊小隊長戴東福率全體同仁立即前往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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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達現場後,現場查獲超量儲存瓦斯鋼瓶1件,逾期鋼瓶1件,瓶身未標示商號及電話號碼1件,私自分裝灌裝瓦斯1件,等四項違規事項,依據消防法第15條及42條現場逕行舉發。
    有鑒於花蓮縣瑞穗鄉瓦斯行私設倉庫火警燒及救災人員 以及為保障縣民使用瓦斯鋼瓶之安全 花蓮縣消防局平日除加強取締及宣導瓦斯鋼瓶使用安全及注意事項外 並定期編排勤務由消防人員至轄內瓦斯行逕行查察液化石油氣超存及逾期鋼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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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依規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應依其容器、裝載及搬運方法進行安全搬運;達管制量時,應在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消防局將持續針對不肖瓦斯業者加強查緝,當遇有不肖業者罔顧民眾安全,違法販賣逾期鋼瓶及私自分裝瓦斯時,秉持勿枉勿縱嚴正執法之精神,以確保民眾居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