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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教師甄選被考生檢舉不公 遭換老師表示冤枉

    花蓮縣政府辦理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於20日公告國中各類科錄取名單,遭考生檢舉偏遠地區組地理類科錄取名單中尚有疑慮,昨(21)日緊急召開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重新確認該類科錄取名單,將一名類科考生由正取取消資格,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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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由美崙國中承辦,美崙國中校長孫台育表示,正取的王姓考生當天準備時間為8:30~9:00,應考時間為9:00~9:15,考試當時有唱名3次沒到應取消資格,但是王姓考生9:13才匆忙出現,考官基於權益讓考生應考,考生因此錄取成為正取一。然而甄選公布後遭其他考生檢舉不公,而經過教育部討論過後,將王姓考生的成績更改為零分,表示「考生唱名未到,所以才撤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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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姓考生表示,當天8點就在考生休息室等待,因自己應考時間為9點,於是9點才跟引導同學前往準備室,但不知還有準備時間,而當時跟監考主任反映後,對方將她的考試順序往後移更改為準備時間9:30~10:00,應考時間為10點,並無取消她的資格,她也順利完成甄試。

    不料昨(21)日下午王姓考生接到教育部電話竟被告知資格被取消,打電話去反應也只是重複告知她「被取消」,她錯過應考時間所以取消資格,對於自己當時沒被告知取消還有順利應考,最後「被取消」感到委屈。

    教育處昨天針對此案發出聲明表示,本案在發現問題後立即啟動清查,本諸事實認定、還原真相、符合公平合法之原則進行更正處理。經重新公告後偏遠地區組地理類科不利之考生有1名,由正取改為未錄取,由於公告錄取後尚未進入7月22日的「分發應聘」階段,尚未符「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且為維護本次甄選結果之正確性與公平性、確保應錄取而未錄取考生之權益、正取人員錄取分發之合理順序等目的,考量公益性明顯大於個人利益,因此原錄取公告亦無不得撤銷之理。國中各類科更正後錄取名單重新公告於花蓮縣111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網站(網址:http://egexame.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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