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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不公?! 教部退審會解散六私校 私校嘆如「退場白老鼠」

       教育部18日宣布包括花蓮縣私立國光商工在內的6所私校,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文教社福事業,依規定解散董事會,各校校產未來只能「充公」,退場私校質疑,教育部有程序瑕疵、違憲之嫌,讓這所6校有如私校退場白老鼠。

      教育部今年6月依循《私校法》解散包括了花蓮國光商工、屏東志成商工、雲林益新工商、嘉義大同高商、台南華濟永安高中、高美專科學校等6校的董事會,各校因不滿行政處分提訴願,至今未完成解散、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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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因為六校不滿行政處分正提訴願中,如今教部依5月才上路的《退場條例》「再次」解散各校董事會,未來學校校產只能捐贈給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歸屬於學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以私立國光商工為例,現有校產逾7億元,未來清算後只能全數「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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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私校質疑,教育部臨時通知開會,「16號才收到文,18號就要開會」根本來不及準備資料,認為侵害私人財產有違憲之嫌,另有私校表示,教育部今年3月開私校諮詢會審議改辦計畫、6月直接裁定解散法人,卻在11月才補發函改辦「不予許可」,如同死刑槍決後再回頭說明罪名,認為程序有瑕疵,6校就像「私校退場白老鼠」。

      另外外界也發現,在6所私校當中,教育部偏獨厚嘉義的私立大同高商,為這私校開巧門,經深入瞭解,教育部於今年5月25日悄然核可該校修改捐助章程與更換董事長,讓該校原清算解散後捐給地方自治團體之章程,改捐贈單位為依董事會決議捐給私人財團法人,明顯違反教育部立法與公益精神,「教育部為何獨厚私立大同工商,給予其有機會讓校產左手換右手,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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