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竟然沒相關「罰則」!

(縣議員楊華美提供)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天今上午在縣議會縣政總質詢的議程中,針對花蓮目前的沙灘車亂象,向花蓮縣長徐榛蔚及相關局處首長提出質詢。楊華美指出,花蓮溪出海口南端,嶺頂史前遺址一帶,原本是花東沿海自然保護區,但是現在變成光禿禿一片;甚至在七七高地升起營火、設置迎賓拱門;七七高地是花蓮難得能夠360度看山、看海,俯覽市區視野的景點,原本引以為豪的自然風貌,竟也變成業者的秘密基地。
(縣議員楊華美提供)   
    年初在鹽寮嶺頂沙丘辦理會勘,主要訴求就是沙灘車在鹽寮海岸刻畫出賽道,已經改變了海岸的面貌,同時生態也遭到破壞;當天有縣府觀光處、林管處、東管處、文化局、農業處、建設處、環境團體、地主、業者……等單位;但是,討論不出哪個單位來主事,誰該來規範。
    楊華美建議縣府,重視海灘遊憩的安全、維持產業與生態環境的平衡、沙灘車變成共好產業、發揮企業社會責任、思考有品質的觀光,商機來得快,但不一定保持得久,重點還是要發展產業跟地方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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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回應,目前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沙灘車的相關法規,仍停留在「注意事項」的層級,所以沒有「罰則」的規範;縣府不會任由市場機制發展,會介入管理,但是目前花蓮沙灘車營業的地區,縣府實在不是主管機關;縣長徐榛蔚也強調,中央要先修訂母法,地方政府才能夠依循母法,再制定相關自治條例或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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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觀光處表示,今年4月份起,除針對海岸遊憩地區進行安全巡查外,每月還逐家檢查業者之商業登記、遊客保險及救護計畫等事宜,並對於帶客從事沙灘車活動之工作人員與遊客亦要求穿戴安全帽,並放慢騎乘速度,做好自主管理,保障遊客安全;縣府對於沙灘車業者,目前以積極輔導為原則,就生態環境永續、觀光產業發展及在地居民就業之間取得平衡,尋求多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