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退回礦石稅徵收條例 明年將減少十億稅收

花蓮縣議會今(8/10)召開第十九屆第十九次臨時會,議長張峻決議退回將「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排入花蓮縣議會審議議程之要求,不債留後代子孫。

花蓮縣政府自民國九十八年起訂定自治條例開徵礦石稅,有業者不服民國105年起徵收稅額漲幅太大,提起行政訴訟,縣府日前被判敗訴確定。若此次議會不通過該條例,花蓮縣政府將無法依例徵收稅收,一年的稅收將減少約十億元。

因此案最高法院已判花蓮縣府敗訴,七八年後有可能要賠上100億!為避免此狀況發生,不債留後代子孫,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決議退回將「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排入花蓮縣議會審議議程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