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私自修剪路樹瀕斷頭 名產店恐吃3萬以上罰單

    公路總局花蓮工務段29日上午11時巡查中發現,位於省道台9線新城鄉康樂村路段181k+500北上路肩之6株行道樹(台灣欒樹)遭人強行修剪,經查發現是一旁的名產店員工所為,依公路法第72 條恐將吃上3萬元以上罰單。

    花蓮工務段表示,發現路樹被人擅自修剪後,工務段人員透過現場訪查,發現附近一家名產店商家為求於春節期間提升其營運業績,而由其員工於29日上午將商家前方約30公尺範圍內,可能影響其商家招牌辨識度之6株行道樹逕為強行修剪,形成幾近斷頭現象。

    商家坦承為其商家員工未諳規定所為,並允諾負擔後續相關賠償事宜,花蓮工務段後續將依公路法第72條第1款「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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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總局花蓮工務段呼籲位於省道公路兩旁商家,如因行道樹有遮蔽店家招牌或出入口之情事,請逕向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花蓮工務段申請修剪或移植(省道行經市區路段之行道樹則向所屬地方鄉鎮市政府申請),切勿自行處理,以避免造成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及影響省道整體路容觀瞻,而衍生後續違法裁罰與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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