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母女遭聲押

    宜蘭縣政府捲入弊案疑雲,宜蘭地檢署自上月13日約談縣長林姿妙後,昨天又搜索縣長官邸,縣長林姿妙與兒女、縣府農業處、交通處與財稅局等一級主管被約談。
    偵訊一直到今晨5:00才結束,宜蘭地檢署對林姿妙及她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財稅局長盧天龍15萬交保,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15萬交保,前立委楊吉雄胞弟楊耀火、林姿妙兒子林佑澤原聲請羈押禁見,分別改諭知150萬元、2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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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地檢署表示,本次除對宜蘭縣政府108 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在1月14 日偵訊結束後,被告林姿妙之子林佑澤甫離去地檢署,即與被告楊吉雄、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本案證據,所以昨天才再度進行搜索及約談行動。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 條1 項第4 款圖利罪,被告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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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瑀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外,該案其他被告財稅局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命具保15 萬元;被告林佑澤、楊吉雄、楊耀火涉犯刑法第165 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之2 應先命具保規定,被告林佑澤具保200 萬元,楊吉雄、楊耀火各具保150 萬元。其餘人員訊畢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