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鎮長蔡秋龍遭花檢聲押禁見

(資料照片)    
    花蓮地檢檢察官江昂軒於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機站、花蓮縣刑大等單位,持花蓮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玉里鎮公所、鎮長蔡秋龍及相關標案承辦人員之辦公位置與住處,共計搜索15處所,涉案被告11人。
    本案涉及玉里鎮公所於108年至110年間之公共工程弊案,及鎮長蔡秋龍與多家得標廠商之間的不正當金錢往來,金額累計達上千萬元,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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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鎮長蔡秋龍、鎮長夫人徐惠玲、前建設課主辦吳明澍技士、建設課林昌慶技士、清潔隊李浚溢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今天凌晨5:00,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現任秘書(前建設課)張一旻、前建設課約聘金玲珠技士各交保20萬,廠商人員陳來順交保30萬元。
    花蓮地檢署昨天的搜索行動主要是針對玉里鎮公所於108年110年間的公共工程弊案,以及鎮長蔡秋龍與多家得標廠商間的不正當金錢往來,金額累計達上千萬元,涉犯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贖罪、收受賄賂罪、圖利罪、組織犯罪等方向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