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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鎮長蔡秋龍聲押禁見獲准

    花蓮地檢檢察官江昂軒於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機站、花蓮縣刑大等單位,持花蓮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玉里鎮公所、蔡姓鎮長及相關標案承辦人員之辦公位置與住處,共計搜索15處所,涉案被告11人。274370586_407343184530993_8456169279736494409_n.jpeg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鎮長蔡秋龍、鎮長夫人徐惠玲、前建設課主辦吳明澍技士、建設課林昌慶技士、清潔隊李浚溢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今天凌晨5:00,向法院聲請羈押禁,現任秘書(前建設課)張一旻、前建設課約聘金玲珠技士各交保20萬,廠商人員陳來順交保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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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傍晚花蓮地方法院召開本案的羈押庭,目前最新消息為,玉里鎮長蔡秋龍、建設課林昌慶與清潔隊李浚溢已被裁定花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前建設課主辦吳明澍10000元交保;至於鎮長夫人徐惠玲被裁定300000交保。
    花蓮地檢署昨天的搜索行動主要是針對玉里鎮公所於108年110年間的公共工程弊案,以及鎮長蔡秋龍與多家得標廠商間的不正當金錢往來,金額累計達上千萬元,涉犯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贖罪、收受賄賂罪、圖利罪、組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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