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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交保了! 還可以復職?

    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涉嫌自2020年起,涉嫌於多筆公共工程標案中向多家廠商以借貸名義收賄超過百萬元,花蓮地檢署依貪污罪嫌昨天對蔡秋龍提起公訴,求取15年重刑;但是當案件移交花蓮地方法院後,地院今天凌晨竟以60萬元裁定交保,而且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蔡秋龍還可依法申請復職玉里鎮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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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里鎮鎮長蔡秋龍與其妻徐惠玲,在當地開設「宏羿建設有限公司」,由蔡秋龍擔任實際負責人,徐惠玲則為登記負責人並負責管理帳目。因宏羿公司及蔡秋龍本人財務狀況不佳,蔡秋龍利用其擔任鎮長職務關係,與徐惠玲共同透過李浚溢、林昌慶等人擔任白手套,牟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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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秋龍利用職權向標案廠商收受不正利益部分包括,大禹壘球場標案、璞石藝術館設施改善計畫、舊游泳池改善計畫標案、路面鋪設工程標案、擋土牆工程標案、玉水圳公園工程標案等,由李浚溢、林昌慶等白手套出面向廠商借款合計約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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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鄉鎮市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縣府停止其職務;如經改判無罪時,或依羈押而停止職務之人員,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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