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 議員直指縣府「傲慢」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今天上午在縣議會進行第19屆第22次臨時會的二三讀會時,針對花蓮縣10多年來第一起托嬰中心嬰兒不幸死亡一事,向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提出緊急臨時動議。
    楊華美表示,7月14日,花蓮某托嬰中心一名3個月的幼兒發生呼吸中止的悲劇。小嬰兒從老師發現無生命跡象,到送醫搶救恢復呼吸心跳,中間約有 30 分鐘缺氧,經醫院搶救,必須採低溫療法後才能評估保留多少身體功能。院方在 72 小時回溫後評估嬰兒狀況,告知家屬嬰兒必須靠呼吸器維生、神經功能大量受損,狀況相當不樂觀。孩子最後在7月21日拔管、離世。這起死亡事件,是花蓮10 多年來第一起托嬰中心造成嬰兒死亡的悲劇。
    楊華美上午在議會組成專案小組,要求對這起事件做出完整調查,她質詢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必須釐清這起事件發生的前因,包括托嬰中心的訪輔、稽查,乃至於意外發生時對嬰兒家屬的訊息告之闕漏。此外,悲劇發生後的追究、問責及可檢討的機制,主管機關也必須擔起責任,不能讓這樣的事件在花蓮重演。
    楊華美表示,整起事件發生的原因及後續處理,接下來會進到司法程序調查,但有些具體缺失不用等到判決出爐才改善。事件發生後,完全無能為力的家長在得知孩子送醫後,除了等待,對於想知道發生什麼事,以及後續接踵而來的問題,都沒有得到該有的協助,甚至還感受到過程中的重重阻礙;她直指這就是縣府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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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強調,悲劇發生後,檢查監視器影像一波多折,證據保全受阻礙;監視器畫面不完整,連真相都無法還原;主管機關沒有即時提供法律支持;警政報案時間錯亂、衛政資訊繁雜困擾家屬。
    楊華美說,將強力要求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確實訂定出一套花蓮縣托嬰中心面對危機或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確實輔導業者也建立「處理流程」,並納入事件相關的各部門提供專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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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處長陳加富說,發生事件的托嬰中心在2012年2月合法立案,2018年考核甲等,去年因疫情不能入園故延後辦理評鑑,目前核定60床,可收托2歲以下孩童,滿2歲能持續收托到3歲,人力比1:5,14日事發當天收托55床。托嬰中心在事發後,立即叫救護車送醫,按規定在24小時內提出初步報告,並由社會處提報衛福部,業者叫救護車當下雖未同步致電告知縣府,但仍有按標準處理流程通報,符合24小時內提報的規定。
    陳加富還說,縣府在獲報後也立即派員處理,將事發當時影像截錄,並依規取得前30天影片內容,女嬰送醫後屬醫療階段,社會處於18日起派1名督導、2名社工,專門陪伴女嬰父母並提供相關訊息協助。依程序規定,30天內將召開事件調查委員會,配合專家學者時程,目前排定8月4日舉行會議,將透過影像等資料,由委員綜合判斷事發原因及相關懲處結論;對於女嬰過世,社會處深感遺憾,將從此事件中檢視原有機制,是否有該修正、補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