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財產將收歸國有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7月26日宣布沒收救國團61筆土地、建物及新台幣16億3507萬元等財產,救國團今日召開記者會,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行政法院一審尚未就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部分作出宣判,且雙方經過8次協商溝通,在距離逐漸拉近之時,黨產會卻片面終止談判,就對救國團做出處分,完全藐視司法和違背誠信原則。
    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黨產會與救國團在8次協商中達成5點共識,依序為,以民國78年救國團遵照人團法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前的財產作為分界點;青年活動中心救國團可以爭取回租繼續營運;和解重點在聲明的內容,而非金錢,雙方在金額數字上也已逐漸接近,保留繼續協商的空間;和解聲明之內容已漸趨於接近;黨產會也希望救國團能正常營運,永續經營,持續為社會服務。而且共識內容都有文字紀錄。


    救國團因此在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黨產會提出嚴正抗議,認為雙方協商未果,7月底突然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處分,威脅1700名員工、5000多名教師、教練等工作及生存權,救國團主任葛永光直批這是「政治追殺」、「懲罰弱勢」,並宣布即日起啟動抗爭模式,將上街頭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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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產會在7月26日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屬組織一事宣布,當天召開第142次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61筆土地、建物及13億9,449萬7,912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救國團移轉為國有;並認定有9筆土地、建物為救國團不當取得之財產,但已移轉他人而無法返還,依法自救國團之其他財產中追徵2億4,057萬3,554元。​其中位於花蓮縣境內的花蓮學苑、天祥青年活動中心、觀雲山莊都將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