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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四公園」用地 讓這兩人充滿火藥味

    花蓮縣新城鄉公所日前宣布,新城鄉嘉北段1112地號土地,為新城(北埔地區)都市計畫,編號第四號兒童遊樂場用地(簡稱兒四用地),為供兒童遊戲而專設的場所用地,與都市計畫公園用地有別,其使用用途應受都市計畫法相關法規規範,或做兒童遊樂場用地使用,或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而不是任由少數民眾個人私好決定。政府應導正視聽,依法行政,提醒民眾,法律的規定,睿智判斷,不要被風向隨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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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公所表示,兒四用地,土地屬私人所有,依都市計畫法規規定,原本應該徵收供兒童遊戲專設場所相關使用,考量地主財產權保障、公設用地需求、與政府徵收經費負擔間之平衡,並配合中央政策,經專案通盤檢討,解編後,私人要回饋45%給政府,優先補足停車需求,全案已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中,待部都委審查通過,即可解除兒四用地編定,地主可自行開發建設,但需回饋45%部分予政府,此時,鄉公所即可規劃辦理公共設施,讓土地活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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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鄉長何禮臺昨晚在臉書po文表示,民進黨花蓮縣第二選區縣議員候選人陳財能日前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針對「兒四公園」用地的相關引述發言內容不實,毀謗到何禮臺與新城鄉公所團隊,要求陳財能三內公開道歉,否則將對其提告。
    陳財能則回應,針對北埔村「公兒四」相關事實脈絡的陳述,都是基於事實;因此,歡迎何禮臺三天內提告;雙方火藥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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