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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月餅賄選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英正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及所屬鳳林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花蓮憲兵隊,共同於昨天早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萬榮鄉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何姓助選員住處共2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何姓助選員及可疑受賄民眾共8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何姓助選員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3萬元,另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則無保請回。

 


    此案何姓助選員為使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順利當選,涉嫌於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登記參選後,以中秋贈禮為名義,向該選區多位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有相當價值之月餅,同時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昨天早上發動搜索及通知8人到案詢問,並查扣相關證據。

 


    花蓮地檢署呼籲,以送禮形式包裝之賄選行為,仍會涉犯投票行賄罪,地檢署必會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花蓮地檢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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