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到一件賄選案!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江昂軒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少年隊、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花蓮憲兵隊,共同於日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秀林鄉田姓村長候選人住處等6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田姓村長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民眾共6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田姓村長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3萬元。

 

 

這名田姓村長候選人涉嫌於宣布參選後,以轉贈愛心物資為名義,向該選區多位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有相當價值白米或現金1000元,藉此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經檢調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昨天發動搜索及通知6人到案詢問,並查扣相關證據及不法所得。

 

 

花蓮地檢署呼籲,以送禮形式包裝之賄選行為,仍會涉犯投票行賄罪,必會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